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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多纳被判刑

1998-06-1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蔡嘉瑾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布宜诺斯艾利斯6月12日电阿根廷著名球星马拉多纳因枪击记者一案今天被判处两年十个月有期徒刑,但缓期执行。

布宜诺斯艾利斯一地方法院以“多次侵犯、伤害、武力威胁他人”的罪名今天作出这一判决。社会各界十分关心的这一案件在历时4年后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说法”。在接到这个判决后,马拉多纳的第一个反应是“至少我可以不去监狱了”,随即便宣布他明天就去法国观看阿根廷队在本届世界杯上的比赛。

据当地新闻媒介报道,对这一判决,原告和被告双方均不满意,都已表示要提出上诉。马拉多纳的律师说,法官根本没有证据证明马拉多纳袭击记者;而原告的律师则表示,这一判决量刑过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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